编辑:大力手拉葫芦 浏览:3446 时间:2019-07-09
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,我们先来看一则起重事故:
2009年4月,某火电建设公司,由起重工指挥吊车吊起刚性梁组合件(长15.2、高8.5m、重18.4t),吊到就位高度,用5个5t、2个3t的链条葫芦接钩(用钢丝绳把手拉葫芦分别挂在上部刚性梁上,下端通过钢丝绳挂起刚性梁组合件)。最好接钩工作后,通知吊车松钩,吊车松钩后,刚性梁组合件调整到快就位穿螺栓时,刚性梁左侧第一个5t链条葫芦上部钩子突然断裂,其余6个吊点的链条葫芦也相继断裂,导致刚性梁组件向下坠落,组件左侧先着地,垂直插入0m地面。站在刚性梁上的5人由于安全带挂在起吊刚性梁组件的链条葫芦上也随着一起下坠,其中1人落至0m,2人落在刚性梁上面校平装置梁上,1人落在炉前12.6m层钢架梁上,1人落在12.6m层前侧的安全网上;将安全带挂在上部水冷壁葫芦链条上的2人被安全带吊在空中。本次事故造成4人死亡,1人重伤,2人轻伤。
事故发生的来龙去脉,显而易见,因此,当两台或两台以上手拉葫芦起吊同一重物时,重物的重量应不大于每台手拉葫芦的允许起重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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